记者从安徽省交通厅获悉,为提高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建设市场高质量发展,日前,省交通厅决定对公路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及规费标准进行调整,标准由105.56元/工日调整为132.62元/工日。
据了解,此次调整旨在及时反映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劳务价格的变化,加强对安徽省定额人工单价的动态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市场的稳健与有序发展,积极回应交通工程建设行业从业企业及人员的迫切需求,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同时,也是对标沪苏浙的政策举措,是深入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有效抓手。
此次调整主要内容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由105.56元/工日调整为132.62元/工日。规费标准为37.1%,其中:养老保险费率为16%、失业保险费率为0.5%、医疗保险费率(含生育保险费)为7.5%、工伤保险费率为1.1%、住房公积金费率为12%。
该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施行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仍执行原规定,不做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与原批复采用的规定保持一致。公路养护工程的相关标准可参照执行。(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