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良好通行秩序,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突出违法行为,合肥公安交管部门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月10日,合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辖区分局,协同城管、市监部门,在全市设置15个整治点位,“空地一体”全市全覆盖,针对无牌、假牌套牌、闯禁行、违法载人载货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此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包括合规机动车),二轮燃油摩托车、三轮燃油摩托车参照治理。整治重点为无牌、假牌套牌、闯红灯、违法载人载货、逆向行驶、闯禁行、非法改装拼装、未备案登记上道路行驶、利用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
据介绍,此次行动共扣留违法三、四轮车40余辆,并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台、马路课堂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合肥交警提示广大车主,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其中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购买保险后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需持有D型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低速电动车(含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且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仅限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此外,骑行电动自行车应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
合肥交警提醒,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管理力度,严查严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呼吁电动二、三、四轮车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任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