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20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我市将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均增加20万元的可贷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均增加了24万元的可贷额度。
记者了解到,“商转公”贷款也在此次政策的调整范围之内。若政策发布时已受理且尚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申请人撤销贷款后按新政策重新办理。
(合肥日报-合新闻记者 余佼佼)